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后,财政按照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民办学校学生由学校按照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